自 2025 年起,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正式实施,企业职工退休迎来诸多新变化。这些变化不仅影响着职工的退休时间安排,还涉及到基本养老金的领取等重要事项,需要我们共同关注和了解。
一、退休时间选择更加灵活多变
1.法定退休年龄退休
职工可以选择按照法定退休年龄退休。法定退休年龄是根据国家规定来进行确定的,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来说,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法定退休年龄。
2.弹性提前退休
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,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,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,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 3 年,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 50 周岁、55 周岁及男职工 60 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。
在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时,职工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 3 个月,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,以便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工作安排。
3.弹性延迟退休
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,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,可以弹性延迟退休,延迟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 3 年。
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 1 个月,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,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,不再延长。即便转换单位,也不能再次弹性延迟退休时间。
不过,弹性延迟退休期间,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,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,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。
二、最低缴费年限逐步提高
1.设立缓冲期
2025-2029 年期间退休的职工,最低缴费年限仍为 15 年,设立 5 年缓冲期,减轻对临近退休职工的影响。
2.渐进式调整
2030 年 1 月 1 日起,按照每年提高 6 个月的节奏,将最低缴费年限由 15 年逐步提高至 20 年。这一调整方式便于尚未达到最低年限的职工,提前做好参保安排,确保他们能够顺利领取基本养老金。
此外,值得注意的是,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,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的最低缴费年限;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,应达到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。
三、退休手续办理须知
职工的退休年龄变成了一个弹性区间,因此在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,需填写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》来确认其退休时间。
此表单可在 “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”→“通知公告”→“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” 点击下载。
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当月,按规定提出领取养老金申请。职工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,领取基本养老金。
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的实施,为企业职工带来了新的变化和选择。职工们需要根据自身情况,合理选择退休时间和方式,同时关注最低缴费年限的调整,确保自己能够顺利领取基本养老金。只有提前了解政策,做好规划,才能在退休后享受稳定的生活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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